7月29日晚间,新安洁(831370)发布涉及诉讼进展公告,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北暄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暄立”)于7月24日向法院递交了《申请执行书》,要求被告廖仁兵进行业绩补偿。法院于2025年7月28日受理此案,出具了《立案受理通知书》

来源:公司公告
此次诉讼源起一桩“对赌”协议。新安洁全资子公司重庆暄洁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暄洁”)与被告廖仁兵于2022年2月24日签订《投资合作协议》《避免同业竞争及业绩承诺协议》,约定双方共同出资设立目标公司(即本案申请执行人)湖北暄立,重庆暄洁与被告廖仁兵占股比例分别为51%、49%。
根据双方约定,廖仁兵对湖北暄立2022年、2023年、2024年(以下简称业绩对赌期)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进行承诺,承诺对赌期内每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净利润不低于400万元,若廖仁兵在对赌期内无法达到业绩承诺目标时,廖仁兵应当对湖北暄立进行现金补偿。
据悉,廖仁兵为湖北暄立总经理,负责对公司实际经营活动全权管理,对公司的业绩目标负责。
然而,自湖北暄立成立以来,公司经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被告廖仁兵在对赌期内未实现业绩承诺目标,已触发了相关业绩补偿条款,重庆暄洁于2024年2月23日向被告廖仁兵邮寄送达《业绩补偿通知》,要求廖仁兵按照协议约定对未实现的业绩承诺目标进行现金补偿,后双方经过多次磋商无果,遂决定起诉。
本案于2024年8月22日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24年10月16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被告廖仁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湖北暄立支付补偿款1479.47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支付重庆暄洁律师费12万元。
2025年2月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裁定依法冻结被执行人廖仁兵名下的银行存款、网络资金1497.55万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案业绩补偿权利人湖北暄立于2025年7月24日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等材料,要求强制执行廖仁兵名下财产进行业绩补偿,于7月28日获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受理,出具《立案受理通知书》。经审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认为申请执行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决定立案执行。
不过,新安洁公告中提到,由于被执行人廖仁兵名下暂无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可供执行财产,本案涉及的业绩补偿款存在可能无法收回的风险。
公开资料显示,新安洁系北交所首批上市企业,专业从事智能环境技术研发应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城乡环境治理、公共物业管理、园林绿化管护、市政设施维护、水环境治理、智慧停车运营、航空地面服务、智慧应急救援、双碳咨询服务等业务。
业绩方面,2021年新安洁上市时营收6.11亿元,净利润0.41亿元;2024年营收降至4.69亿元,亏损0.53亿元,四年累计下降229.43%。2025年一季度营收1.12亿元,同比下降9.6%,净利润亏损873万元,亏损额较去年同期扩大。
二级市场上,截至7月30日收盘,新安洁股价报4.94元/股。总市值14.83亿元。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