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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6 18:57:03 股吧网页版
海希通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31305 证券简称:海希通讯 公告编号:2025-120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 部管理制度的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之子议案 8.06《关于修订<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6 号——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及报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登记、管理事宜。本制度未规定的,适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各机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具体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及备案事宜。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工作,真
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并及时向公司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相关材料,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的时间。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相关材料应当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填写,并由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确认。

公司应当保证所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相关材料的真实、准确、完
整,并向全部内幕信息知情人通报有关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相关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出具书面承诺。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子公司都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六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应知悉相关法律法规,严守保密义务,并应严
格遵循本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登记,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证券法》所规定的,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八条 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经理发生变动, 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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