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问询函相关问题回复的核查意见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
贵部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对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年报问询函【2025】第 002 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已收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希通讯”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在收到年报问询函的第一时间对所列问题进行了专项核查。公司为进一步补充和完善《问询函》的回复内容,本着认真落实核查工作并确保回复内容及后续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向贵部
申请了延期至 2025 年 7 月 1 日回复,现已完成相关核查工作。中信证券就年报
问询函专项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问题 2.关于主要客户及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你公司前五大客户年度销售占比 55.70%,其中第一至第三大客户为本期新增。第一大客户苏州嘉润升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润升”)为关联方,本期销售收入 11,718.71 万元,占比 22.90%;第二大客户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机国际”),本期销售收入9,885.75 万元,占比 19.32%;第三大客户苏州金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瀚贸易”),本期销售收入 3,424.78 万元,占比 6.69%。
根据年报,你公司储能业务实现收入 2.78 亿元,其中 2.16 亿元最终销售
给关联方辰隆新能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具体情况为:因关联方苏州辰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储能电站项目建设需要,通过项目总包商中机国际或嘉润升与公司子公司签订储能系统采购合同,最终采购方为辰隆新能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请你公司:
(1)列示第一大客户、第二大客户本期主要合同执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时间、销售金额、信用政策、期后回款情况等,并结合客户拓展情况,说明储能业务对关联方是否构成重大依赖及可持续性;
(2)结合行业情况及公司经营特点,说明储能业务关联方客户与非关联方客户的销售产品、定价、结算条款、信用政策等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关联交易金额是否公允;
(3)说明对金瀚贸易的销售产品内容、最终销售客户情况,最终客户是否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或资金往来。
公司回复:
一、列示第一大客户、第二大客户本期主要合同执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销售时间、销售金额、信用政策、期后回款情况等,并结合客户拓展情况,说
明储能业务对关联方是否构成重大依赖及可持续性
(一)第一大客户、第二大客户本期主要合同执行情况
2024年,公司第一大客户、第二大客户主要合同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时间 销售金额(含税) 信用政策 期后回款情况
1 苏州嘉润升物资 2024.12.13 132,421,386.24 2-3 个月账期 已回款 119,179,247.62
贸易有限公司
中机国际工程设
2 计研究院有限责 2024.1.15 111,708,979.20 2-3 个月账期 已回款 100,538,081.28
任公司
注:期后回款情况为截至 2025年 6 月 23日数据。
上述两家客户均为公司间接同苏州辰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因苏州辰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储能电站项目建设需要,公司间接通过项目总包
商中机国际与公司孙公司签订了 132,421,386.24 元储能系统采购合同以及间接通
过其子公司苏州嘉润升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与公司孙公司签订了 111,708,979.20 元
储能系统采购合同。
(二)储能业务发展以及客户拓展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储能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2.78 亿元,其中关联方营业收入
2.16 亿元,关联方营业收入占公司储能业务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 77.65%,因此
2024年度,公司储能业务对关联方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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