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31278 证券简称:泰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
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及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5.22:《关于拟修订<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投资者投诉处理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司资本市场形象与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的首要责任,依法、及时解决问题,切
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处理投资者涉及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公司治理、
投资者权益保护等相关投诉事项。公司客户、员工及其他相关利益主体对公司产品或服务质量,民事合同或劳资纠纷、专利、环保等生产经营相关问题的投诉不属于本制度范围。
第二章 工作机制和人员安排
第四条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重
要内容,切实关系到公司资本市场的形象与信誉。公司各部门应统筹协调,规范处理投资者投诉。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处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办公室负责投资者投诉受理、分类处理与汇总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 受理各种直接投诉;
(二) 承接中国证监会“12386”投诉热线的转办件,及其他的间接投诉;
(三) 调查、核实投诉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及时答复投诉人;
(四) 定期汇总、分析投诉信息,提出加强与改进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应针对投资者投诉反映的不同事项、不同诉求,
进行分类处理并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并做好分析研判工作。对于投资者集中或重复反映的事项,及时向公司董事长汇报,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第三章 投资者投诉处理
第七条 公司向投资者公开投诉受理的渠道包括: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
书面方式,以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其它部门单位转办的投诉,投资者可以通过前述任何一种方式向公司提出投诉并得到及时反馈和有效处理。
第八条 公司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应认真听取投诉人意见,核实相关信息,
并如实填写《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诉登记表》,详细记录投
诉人姓名、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等相关信息。依法对投诉人基本信息和有关投诉资料保密,并自接到投诉之日起 15 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事项。
第九条 公司受理投资者对涉及其合法权益事项的投诉,包括但不限于:
(一) 信息披露存在违规行为或违反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 治理机制不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三) 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和决策程序违规;
(四) 违规对外担保;
(五) 承诺未按期履行;
(六)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相关问题;
(七) 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十条 公司受理投资者对涉及其合法权益事项的投诉,包括但不限于:
(一) 信息披露存在违规行为或者违反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规定;
(二) 治理机制不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三) 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和决策程序违规;
(四) 违规对外担保;
(五) 承诺未按期履行;
(六) 热线电话无人接听等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相关问题;
(七) 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十一条 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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