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5 20:30:46 股吧网页版
泰德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31278 证券简称:泰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及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5.21:《关于拟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档案归档、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细 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制定并留存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档案,并
由专人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泄露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公司其它部门有义务配合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进行相关工作。

第四条 公司进行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当在活动结束后 2 个交易日内完成档
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归档经办人应当保证归档的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准确。

公司开展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等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当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在活动结束后,活动记录应当及时披露或以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方式公开。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漏了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通过规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的归档范围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投资者关系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

(二)投资者关系活动的交流内容;

(三)未公开重大信息泄密的处理过程及责任追究情况(如有);

(四)其他内容。

第六条 归档的资料,应当做到书写材料合乎标准、字迹工整、内容规范、
符合档案保护的要求。

第七条 凡公司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材料的,借阅人应
当就查阅目的履行向董事会秘书审批的程序。在获得董事会秘书书面批准后,由档案保管人员进行登记,并由借阅人签字确认。借阅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

第八条 借阅人对档案应负有安全和保密的责任。借阅人要妥善保管档案,
严禁对档案材料进行涂改、撕页、拆卷。借阅人不得将档案转借他人或将档案带出公司 。

第九条 承办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的人员发生工作变动,应将经办的文件材
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第十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为五年,到期后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
予以销毁。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
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