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831195 证券简称:三祥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9
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1.21: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股东权益,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现代企业制
度的建立和完善,逐步建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从而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章 考核人员范围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中,专职人员享受年薪(指在公司专职正
常上班的人员,包括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兼职人员不享受本制度规定的年薪,但可享受一定数额的津贴报酬。
第三章 年薪制的考核
第四条 公司年薪制的薪酬结构为:基本年薪+奖金+保险和福利。基本年
薪为按月发放的基本工资,纳入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保险和福利根据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第五条 根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形,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基本年薪
制,基本年薪由董事会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基本年薪均按月发放。绩效工资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实现效益情况以及个人工作完成业绩情况核定,但上限不超过基本工资。
第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
定,给公司造成损害,受到公司处分、监管部门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扣除全部绩效工资。
第七条 专职高级管理人员享受职务年薪,不再另领取董事报酬或者其他兼
职类津贴。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期内按公司劳动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第九条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由董事会执行。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相
关工作。
第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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