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7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工科技”“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就昆工科技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已分别于 2025 年 6 月 3 日、2025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晋宁子公司拟向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新民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现结合实际情况,对该议案相关内容作如下变更:
1、授信期限调整
原授信期限“1 年”变更为期限“不超过 3 年(含 3 年)”。
2、担保方式调整
原担保方式“云南省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承担 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追加公司提供 100%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控制人郭忠诚先生提供 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变更为“公司提供 100%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控制人郭忠诚先生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余授信内容相关事项以富滇银行审批通知书为准。
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其余担保事项保持不变,具体条款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此笔担保金额为 20,000,000.00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454,054,721.16 元的比例为 4.40%。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晋宁子公司、郭忠诚与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新民支行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具体条款以相关方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三、本次担保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补充晋宁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为其提供贷款方面的无偿支持。本次晋宁子公司向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新民支行申请贷款,保证其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对晋宁子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且目前晋宁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目前晋宁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公司对晋宁子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能够实施有效的经营管理风险和财务风险控制,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四、本次担保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5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晋宁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西南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保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要求。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孔辉焕 刘 东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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