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831101 证券简称:奥维云网 主办券商:中天国富证券
北京奥维云网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以“股东大会”表述的内容 统一修改为“股东会”表述
全文以“辞职”表述的内容 统一修改为“辞任”表述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北京奥维市场咨询有限公司整 公司由北京奥维市场咨询有限公司整体体变更方式设立,在北京市工商行政 变更方式设立,在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
执 照 , 营 业 执 照 号 照号 9111000057523983XC。
9111000057523983XC。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 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式增加资本: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与全国中小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 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股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 转公司”)批准的其他方式。
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任公司(“全国股转公司”)批准的其
他方式。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合并;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股权激励; 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其股份的。 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
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条
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司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一条规定收购本 因本章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第(五)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 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授权,经三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 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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