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4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第三章 股份......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6
第一节 股东 ...... 6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8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9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0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1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3
第五章 董事会......16
第一节 董事 ...... 16
第二节 董事会 ...... 18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0
第七章 监事会......22
第一节 监事 ...... 22
第二节 监事会 ...... 22
第八章 党组织......22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3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25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26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26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 26
第一节 通知 ...... 26
第二节 公告 ...... 27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27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27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28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29
第十三章 附则......2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本章程”、“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在公司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公司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三条 2009 年 3 月 27 日,公司经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
暨第一次股东大会批准,以新疆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设立,并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650100228665279J。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方式设立。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Xinjiang vital development and construction (group)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街 2 号。
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万盛大街 5433 号新景中心 B 座。
邮政编码:830026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60,000,063 元,认缴资本人民币 360,000,063 元,实缴
资本人民币 360,000,063 元。
第七条 公司为经营期限:长期。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不成可以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上述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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