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7
公告编号:2025-105
证券代码:831099 证券简称:维泰股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
独立董事》、《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及资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现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由新疆资管出资不超过 5000 万元通过设立单一信托计划向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信托资金用于归还有息负债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我们认为公司向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资金用于归还有息负债,保障公司经营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关联方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委托方以自有资金委托兴宝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发放信托贷款,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该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遵循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我们同意该议案。
我们同意将《关于由新疆资管出资不超过 5000 万元通过设立单一信托计划向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信托资金用于归还有息负债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审议。
公告编号:2025-105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占磊、肖建峰
2025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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