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3
证券代码:831087 证券简称:秋乐种业 公告编号:2025-081
河南秋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南秋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4 修订《内部审计制度》,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秋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风险管理、完善组织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目标实现等方面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的与财务报告、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应支持内部审计部门独立地行使职权,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成果。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报告、评价活动。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工作职权
第七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八条 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公司应当根据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审计部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由公司予以保证。
第九条审计部设专职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任免。公司从事内部审计的工作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审计业务知识,并具有一定的财会和生产经营管理经验。
公司实行审计回避制度,与被审计对象或者审计事项有牵涉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相关内部审计工作。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遵循以下职业规范:
(一)内部审计人员应该诚实勤勉地开展工作;
(二)内部审计人员在收集、评价和沟通有关被检查活动或过程的信息时,要保持最高程度的职业客观性。在作出判断时,不受个人喜好或他人的不适当影响,对所有相关事项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内部审计人员应重视工作中获取的信息,除有法律或职业义务外,不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审计职权时,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审计部的工作。
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
第十二条 当遇有较大审计任务时,可临时组织有关部门业务人员共同参与审计,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中介机构进行专题审计或专案审计。
第十三条 审计部的主要职责:
(一)按照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开展工作;
(二)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三)对公司(含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内部控制的重要要素、业务活动或者业务活动某些环节的内部控制进行专项审计;
(四)对公司会计资料所反映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会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凭证、账簿、财务报告等;
(五)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性、真实性和经济性进行审计,审查和评价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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