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3
证券代码:831087 证券简称:秋乐种业 公告编号:2025-084
河南秋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南秋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7 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表决结果为:同
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南秋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公司运作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本细则所称公司经理层,包括公司总经理以及由董事会聘任的除董事会秘书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细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以外的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
(二)具有知人善用、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精通本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熟悉相关行业业务;
(四)诚信勤勉、廉洁公正;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精力充沛、身体健康。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反本条规定聘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该聘任无效。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前述情形的,应解除其职务。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应当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得干预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正常选聘程序,不得越过股东会、董事会直接任免总经理或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
鼓励公司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选聘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六条 公司应与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应当履行法定程序,并及时披露。
第七条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公司工作,并在公司领薪酬,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第八条 公司经理层人员实行董事会聘任制,聘任或解聘程序分别采取下列方式:
(一)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九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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