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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5 18:48:48 股吧网页版
国义招标:子公司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31039 证券简称:国义招标 公告编号:2025-083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关于制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该子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保障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由公司实际控制的、依据我国境内法律法规和境外有关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具体包括:

(一)公司一方拥有或控制,通过全资成立或收购设立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超过 50%股份(不
含50%),或派出董事数量超过其董事会半数成员(能够控制其董事会决策)的子公司;

(三)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份低于50%,但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不实际控制的参股公司,根据公司与合作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以及参股公司《公司章程》等约定履行相关权利义务。

第四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母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五条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母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的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同时,子公司应当执行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参照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公司的管理制度明确规定适用于子公司的,子公司应当执行。

第二章 子公司的治理运作

第六条 子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及规范运作应该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如其他法律文件对上市公司子公司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 子公司参照执行公司关于公司治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委托理财、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对外借款、重大事项报告等各项管理规定。

第八条 子公司董事会/执行董事应当通过行使职权确保子公司运营管理以及制定的制度、规定、细则等不违背公司相关的制度、规定等文件的要求。

第九条 子公司的董事/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职责:

(一)依法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承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
(二)督促子公司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

(三)协调公司与子公司间的有关工作;

(四)保证公司发展战略、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的贯彻执行;

(五)忠实、勤勉、尽职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在子公司中的利益不受损害;

(六)定期或应公司要求向公司汇报所任职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向公司报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所规定的重大事项;

(七)列入子公司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应事先与公司沟通,酌情按规定程序提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八)承担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子公司应当加强自律性管理,并自觉接受公司工作检查与监督,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提出的质询,子公司的董事会/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和说明原因。

第十一条 子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由子公司董事会批准,并向公司报备。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关键和重要岗位人员的调整和变动,应当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报备,重大调整和变动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备。

子公司应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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