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31039 证券简称:国义招标 公告编号:2025-058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该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行为,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下设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 3 名独立董事,且独立董事中
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设董事长 1 人,不设副董事长。公司董事、董事长的提名、选举、任命和解除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第四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会议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 董事长在其职责范围(包括授权)内行使权利时,遇到对公司经营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应当审慎决策,必要时应提交董事会集体决策。对于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应当及时告知全体董事。
第六条 董事长应积极推动公司内部各项制度的制订和完善,加强董事会建设,确保董事会会议依法正常运作,依法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并督促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第七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公司可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八条 董事长应积极督促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发现董事会决议未得到严格执行或情况发生变化导致董事会决议无法执行的,应及时采取措施。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投资者关系管理、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十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十一条 董事会按照股东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十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财务资助、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业绩考核及报酬、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业绩考核及报酬、奖惩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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