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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5 19:42:56 股吧网页版
安达科技: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30809 证券简称:安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0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25 日,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 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8.16《关于修订<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子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升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水平,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1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以下简称“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ESG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为监督指导公司环境保护、
社会责任、规范治理等工作的有效实施,推动公司的环境、社会及治理的发展。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ESG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五条 ESG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ESG 委员会根据本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六条 公司证券部是 ESG 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ESG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如下:

(一) 关注研究公司 ESG 领域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对公司环境保护、
社会责任、规范治理等工作方向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 研究和制定公司 ESG 管理的战略规划、管理结构、制度等;

(三) 识别和监督对公司业务具有重大影响的 ESG 相关风险和机遇,指
导管理层对 ESG 风险和机遇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

(四) 指导监督检查公司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工作的实施,评估公司总体 ESG 绩效并提出相应建议;

(五) 审阅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相报告及其他与 ESG 相关的
重大事项;

(六)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主任委员的主要职责为:

(一) 召集、主持委员会会议;

(二) 督促、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三) 签署委员会有关文件;

(四) 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委员会工作;

(五) 法律、行政法规、本细则及董事会要求履行的或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ESG 委员会委员行使职权必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做好 ESG 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有关
方面的资料,并向 ESG 委员会提交提案。

第十一条 ESG 委员会根据公司证券部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审议,将审议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传达给公司证券部。

第五章 会议规则

第十二条 ESG 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或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员提议召开,会议应当于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就特别紧急的事项,如果提前通知的时间无法符合前述规定,但全体出席该次会议的委员同意豁免提前通知期限,该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第十三条 会议可根据情况采用现场会议的形式,也可采用传真、视频、可视电话、电话等方式。

第十四条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五条 ESG 委员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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