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30809 证券简称:安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2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25 日,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 度(尚需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之子议案 7.7《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 制度。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所有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决定聘
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
(五)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
第四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证券部、财务部等具体职能部门负责薪酬考核和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六条 公司董事薪酬:
(一)独立董事: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与其承担的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方案,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法定职权的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二)外部董事:公司可向外部董事发放津贴,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方案,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其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法定职权的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三)内部董事:公司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
第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超额利润绩效组成。
(二)基本薪酬:指年度基本收入,按月固定发放。
(三)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的整体效益,按照绩效考核结果上下浮动。
(四)超额利润绩效:超额利润绩效=(当年净利润完成值-目标净利润)*计提比例。超额利润绩效在次年由审计机构对公司经营业绩进行审计后发放,采用递延支付方式进行兑现,在三年内分期支付完毕。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组织、实施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经营绩效的考核工作;超额利润绩效的计提比例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 薪酬的管理和支付
第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可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市场行情等的变化经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进行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
第九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发生职位变动的,离任以辞职或更换、解聘决议的时间为准,计算其薪酬。
第十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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