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7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倍轻松
股票代码:688793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名称:宁波倍松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滨海南路 111 号东楼 A1637-1 室(承诺申报)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5 年 06 月 26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宁波倍松投资有限公司
倍轻松 指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降至5%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报告 指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 、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名称:宁波倍松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滨海南路 111 号东楼 A1637-1 室(承诺申报)
(3)法定代表人: 吴锐
(4)注册资本:100 万元
( 5 )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或 者 其 他 机 构 核 发 的 注 册 号 码 及 代 码 :
914403005879462329
(6)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经营期限:2011 年 12 月 15 日 至 2031 年 12 月 14 日
(9)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合伙人名称 持股比例%
1 马学军 6.8086%
2 樊伟 1.7711%
3 朱道勇 5.6233%
4 张雯 6.3001%
5 张大燕 4.5003%
6 张树龙 4.7875%
7 张玲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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