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1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5-051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半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截 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 公 司 母 公 司 报 表 中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2,187,997,364.61 元(未经审计),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 50%。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06,894,646.16 元(未经审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值,公司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504,691,083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1,170,589 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100,704,098.80 元(含税),占 2025 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2.81%。
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利润分配条件为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及公司现金流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期分红安排,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期分红安排,全体监事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均无异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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