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1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委员何燕珍主持。
会议应到委员三人,实到委员二人,委托出席的委员一人(主任委员陈菡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出席,委托委员何燕珍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委员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内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就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板块进行了专项核查,对内部审计部门在本报告期内的勤勉工作和工作成效给与肯定,认为其有效履行了监督与评价职能,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合规运营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一致同意《2025 年半年度内审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计委员会认为:经过对《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全面了解和审核后,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是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编制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计委员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符合相关监管要求。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计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过对《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面了解和审核后,认为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委员钟炳贤回避表决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主要系根据间接控股股东重组以及公司实际业务需要进行的调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情况;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调整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期分红安排,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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