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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24 19:18:30 股吧网页版
影石创新: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5


证券代码:688775 证券简称:影石创新 公告编号:2025-025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或/和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影石创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38.7146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100 万股的0.35%。其中首次授予 115.5955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40,100 万股的 0.29%,首次授予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3.33%;预留授予 23.1191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40,100 万股的0.06%,预留授予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6.67%。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在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正在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

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或/和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138.7146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100 万股的 0.35%。其中首次授予 115.5955 万股,
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40,100 万股的 0.29%,首次授予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3.33%;预留授予 23.1191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40,100 万股的 0.06%,预留授予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6.67%。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以上激励对象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符合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共计 695 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员工总人数为 3,235 人)的 21.48%。为公司(含分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骨干员工。

以上激励对象中,所有激励对象需要在公司授予权益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2、以上激励对象含有 20 名外籍员工,纳入激励对象的外籍员工是在对应岗位的关键人员,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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