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为了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而对公司战
略制定和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予以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它是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一项活动。
第三条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
度(以下简称“内控制度”),保证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实施的有效性,以提高公司经营的效果与效率,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确保公司行为合法合规。
第四条 内部控制的职责及分工:
(一)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及其检查监督负责,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审计委员会负责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监督发现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整改,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项等。
(三)经营管理层负责经营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的相关制度建立和完善,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及内部控制日常运行、并在职权范围内根据内外部情况的变化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适时的调整和完善、配合内部审计部门对本部门内部控制进行检查、评价和审计等。
(四)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及其检查监督负责,
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内容
第六条 公司将不断完善其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和股东会等机构的合法运作
和科学决策; 公司将逐步建立起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企业文化,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创造全体员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
第七条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明确界定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
立相应的授权、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公司不断地完善设立控制架构,并制定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序,保证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下达的指令能够被认真严格执行。
第八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经营活动的所有环节,包括销货及收款、
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货币资金管理、担保与融资、投资管理、研发管理、人事管理等环节。
第九条 除涵盖经营活动各个环节外,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还应当包括各方面
专项管理制度,包括印章使用管理、票据领用管理、资产管理与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第十条 公司应当注重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定关于控股子公司的控制
政策与程序,督促其规范运行。公司存在多级下属企业的,应当建立和完善对各级下属企业的管理控制制度。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公告核稿、校验及
披露错误追责问责的机制,配备充足的、具备胜任能力的人员,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建立相关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制衡和监督机制, 并设
立专门负责监督检查的内部审计部门,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检查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评估其执行的效果和效率,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 主要的控制活动
第一节 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第十三条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包括下列控制活动:
(一) 建立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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