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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08 18:04:23 股吧网页版
珠海冠宇: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9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5-066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
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
数量总计3,381.006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13,206.8851万股(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点数,下同)的2.99%。其中,首次授予3,081.0060万股,占公司股
本总额的2.72%,占本次拟授予权益总额的91.13%;预留300.00万股,占公
司股本总额的0.27%,占本次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87%。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积极性,有效 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 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 南》”)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股票期权为主、限制性股票为辅,激励对象为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与核心业务骨干。本激励计划旨在:

(一)有助于激发管理层与核心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推动公司 2026 年-2028年经营计划和业绩考核目标的实现;

(二)吸引和培养对公司价值高度认同、对未来发展坚定预期的核心人才,促使员工收益与贡献对等,增强员工与企业的粘性;

(三)建立股东、公司与核心团队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推动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为股东带来持续回报。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本次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影响较低。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团队的凝聚力和稳定性,并有效激发核心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推动公司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提升。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本公司同时正在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情况如下: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议案。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第三个归属期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尚在有效期内执行中。本次拟授予股票期权 1,899.9090 万份、限制性股票 1,481.0970 万股,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合计 5,238.1858 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63%。

本激励计划与正在实施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互独立,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5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或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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