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9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5-064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延铭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到会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董事徐延铭先生、
付小虎先生、牛育红先生、林文德先生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林文德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董事徐延铭先生、
付小虎先生、牛育红先生、林文德先生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林文德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权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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