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持续发展暨 ESG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可持续发展管理体系,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管理能力,推动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3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可持续发展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以下简称“可持续发展”或“ESG”)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员工、合作伙伴、客户、供应商、社会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二章 可持续发展职责理念与原则
第五条 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保护债权人和员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积极从事环境保护、社会建设等公益事业,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
第六条 公司积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融入经营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通过在安全经营、创新发展、公司治理、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努力和实践,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在为社会贡献力
量的同时实现环境友好建设。
第七条 公司尊重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利,促进与利益相关方的有效交流,为维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
第八条 公司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环保要求融入发展战略和公司治理过程,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资源节约、生态保护的相关工作。
第九条 公司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保证公司治理结构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质量。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做好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和监督,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防范和化解公司治理风险。
第三章 ESG 管理机构及相关职责
第十条 公司应建立结构完整、层级清晰、权责明确和运营高效的 ESG 管
理体系,明确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为公司 ESG 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公司的 ESG 体系为:
(一)董事会为 ESG 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
(二)董事会下设 ESG 工作小组,由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组成,为 ESG
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
第十一条 董事会负责公司 ESG 工作的组织执行与推动落实,其主要职责
包括:
(一)董事会负责决定公司 ESG 战略和目标,审议和批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暨 ESG 管理制度,审议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报告和可持续发展重大事项等;
(二)ESG 工作小组负责完成可持续发展工作实践落地,公司各部门、子公司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负责按照公司整体规划,落实可持续发展工作任务并定期汇报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 ESG 工作小组主要负责:
(一)拟定 ESG 管理相关制度,完善 ESG 工作管理体系;
(二)梳理公司利益相关方,配合建立与利益相关方的日常沟通渠道,完善沟通机制,组织 ESG 重大议题判定;
(三)收集汇总 ESG 年度报告相关信息,组织报告编制;
(四)统筹协调公司 ESG 信息披露工作;
(五)统筹利益相关方 ESG 需求回应;
(六)跟踪掌握外部最新的 ESG 政策要求与趋势,研判与公司密切相关的ESG 议题,并提出建议;
(七)组织公司 ESG 宣贯、培训活动;
(八)董事会交办的其他与 ESG 相关的工作。
第十三条 证券事务部为 ESG 工作牵头部门,统筹 ESG 工作小组开展相关
工作,并组织编撰 ESG 报告。
第十四条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可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顾问或专业机构,为推进 ESG 工作提供专业化建议。
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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