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7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
股份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6.2238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
额的 1.72%。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的简要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现行薪酬与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制定本激励计划。
(二)其他股权激励计划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其他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计划。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回购的 A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且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6.2238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1,956.4509 万股的 1.72%。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的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计 63 人,约占公司员工总数 779 人(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 8.08%,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聘用关系或劳动关系。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启章先生及其子女陈罗倩雯女士。陈启章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作为公司的创始人股东,是公司的领导核心,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企业发展战略等重大决策具有显著的影响力。陈罗倩雯女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泽泰科技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全面统筹公司国际化战略布局,主导市场拓展与团队管理,推动国际业务增长,并协调跨区域资源整合,是公司的业务骨干人员。
因此,本激励计划将其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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