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6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467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295,56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45 元,募集资金总额2,497,482,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54,614,665.06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342,867,334.94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出具的《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
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500465 号)审验确认。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42,867,334.94 元,低于《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前提下,根据发展现状和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项目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所示,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号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屹唐半导体集成电路装备 96,338.00 80,000.00 64,286.73
研发制造服务中心项目
2 屹唐半导体高端集成电路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装备研发项目
3 发展和科技储备资金 70,000.00 70,000.00 70,000.00
合计 266,338.00 250,000.00 234,286.73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是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金额,并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募集资金的高效使用所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相关专项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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