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25 19:06:01 股吧网页版
屹唐股份: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6


关于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副总经理(副总裁)的情况

从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的角度考虑,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组织管理架构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进行调整,同意对 Subhash
Deshmukh 先生和 Schubert S. Chu 先生的职务进行调整,本次职务调整后,上述
人员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但仍在公司全资子公司 MattsonTechnology, Inc.任职,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职务调整后,上述人员仍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调整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因 Schubert S. Chu 先生职务调整,公司不再认定其为核心技术人员,但其仍
在公司全资子公司 Mattson Technology, Inc.任职。

1、原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Schubert S. Chu,男,1973 年出生,1991 年 9 月至 1999 年 5 月,就读于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at Berkeley(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机械工程专业,取得理学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1999 年至 2007 年,任应用材料多个技术与支
持岗位;2007 年至 2012 年,任应用材料产品管理总监;2012 年至 2017 年,任
应用材料 EPI 产品总监;2017 年至 2021 年 1 月,任应用材料 EPI 产品部门副总
裁兼业务发展副总裁;2021 年 1 月至本次职务调整前,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

2、参与研发情况

Schubert S. Chu 先生在公司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
在涉及职务发明、知识产权的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完整性的情况。

3、履行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 Mattson Technology, Inc.与 Schubert S. Chu 签署了《专有信
息和职务发明创造转让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现其有违反上述相关协议的情形。

(三)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综合考虑相关人员未来对核心技术研发的参与情况与对业务发展贡献等实际情况,经公司管理层研究,新增认定范强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其个人简历及持股情况如下:

范强,男,1977 年出生,1996 年至 2000 年就读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无机非
金属材料专业,获得学士学位;2000 年至 2003 年就读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材料学专业,获得硕士学位;2011 年至 2013 年就读于国家发展研究院北大国际 MBA(BiMBA)专业,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4 年至 2021 年,历任泛林半导体设备技术(上海)有限公司高级工艺工程师、主任工艺工程师和高级工艺经理等职务;2021 年至今,任公司中国产品研发事业部等离子体产品技术部中国产品助理副总裁。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范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宁波义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屹唐股份 1 号战略配售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四)调整后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 3 人。本次调整前后核心技术人员具体如下:

时间 核心技术人员姓名

本次调整前 Hao Allen Lu(陆郝安)、Schubert S. Chu、Lee Fook Hong(李福洪)

本次调整后 Hao Allen Lu(陆郝安)、范强、Lee Fook Hong(李福洪)

二、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要从事高端半导体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