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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9 18:02:37 股吧网页版
龙图光罩: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3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股

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9 号)批复,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图光罩”、“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 33,375,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8.50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1,743.7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55,346.25 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2024 年8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海通证券”)担任
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4 年 8 月 6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国泰海通证券作为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本次核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动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9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图光罩”)
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37.50 万股,并于 2024 年 8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3,350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08,404,724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5,095,276 股。具体详见
公司 2024 年 8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
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9 名,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8,304,484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6.2206%。其中,首发限售股份数量为 3,298,234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2.4706%,股东数量为 4 名;战略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 5,006,25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3.7500%,股东数量为 5 名。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
量合计 8,304,484 股,现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5 年 8 月 6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一)公司股东深圳市南海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市惠友豪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做出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如下:

“1.本企业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如公司在本企业取得公司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完成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则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且自公司完成本企业增资取得发行人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取得的前述新增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企业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如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本企业减持前进行公告,则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3.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企业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4.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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