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28 18:07:17 股吧网页版
宏微科技: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9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

转债代码:118040 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0.8355 万股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限制性股票授出数量(二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10.8555 万
股,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 21,288.4185 万股的 0.99%。预留 54.3572 万股,占当前
公司股本总额 21,288.4185 万股的 0.26%。

3、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二次调整后):19.42 元/股

4、首次及预留授予人数:首次授予 120 人,预留授予 20 人

5、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3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3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40%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后授予,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5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5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6、任职期限和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在公司任职满 12 个月以上。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指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不低 37%。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 81%。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不低 172%。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本激励……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