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9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拟归属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6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对应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8355 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温旭辉 赵善麒 王文凯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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