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6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 25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的号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四条 市值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
影响公司市值的因素众多,市值管理须秉持系统思维、拆解因子、循序推进的原则,系统改善影响公司市值增长的各关键要素。
(二)科学性原则
市值管理有其规律,必需依其规律科学而为,不能违背其内在逻辑恣意而为。公司必须通过制定科学的市值管理制度,以确保市值管理的科学与高效。
(三)规范性原则
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必须建立在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基础上。
(四)常态性原则
上市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和动态的过程,因此,公司的市值管理应是一个持续化、常态化的管理行为。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董事会办公室牵头执行,公司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
第七条 董事长应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十条 董事会办公室及投资管理部负责资本运作的合规、有效开展,公司财务管理部积极配合。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子公司负责对相关生产经营、研发、财务、市场等信息的归集工作提供支持。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
(一)并购重组:通过收购优质资产,实现公司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和整体估值的提升。公司应积极响应国家新兴产业战略,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经营管理质量和内在价值。必要时通过剥离不良资产,实现公司资产质量与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适时开展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实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成员的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捆绑,共同推进公司发展,帮助公司改善经营业绩,提升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创造企业的内在价值,尽可能多地获得市场溢价,同时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价值,使得资本市场了解并反映公司的内在价值,从而促进企业的市值管理。
(三)现金分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每年最低的分红比例,积极实施分红计划。通过提升股东回报,让长线投资者有明确的预期,培养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理念,吸引长线投资资金。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投资者关系日常维护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合规地披露与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相关的信息。根据公司经营业绩情况或发生的重大事项,通过主动开展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和路演、线上/线下或一对一/一对多沟通等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机构投资者、散户投资者、金融机构的交流互动,争取价值认同,形成投资决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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