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6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常州
(2025年7月25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董事会的性质、组成和职权......1
第三章 董事、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与责任......5
第一节 董事的权利、义务与责任......5
第二节 董事长的权利与义务......9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与责任......10
第四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11
第五章 董事会会议的议事范围和议案提交......14
第六章 董事会会议的议事程序与决议...... 16
第七章 董事会会议记录......18
第八章 董事会决议的执行......19
第九章 董事会基金......19
第十章 附则......1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及其成员的组织和行为,保证董事会议事程序及其决议的合法性,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
第三条 本规则是董事会及其成员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性质、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是公司权力机构的执行机构,对外代表公司,对内执行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事务,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领导。
第五条 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董事会能够进行富有成效讨论,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
第六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3 名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和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公司应在股东会召开前披露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通知公告前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应提请股东会补选。
董事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七条 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的连任时间不
得超过 6 年。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八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不设副董事长。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
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任期 3 年,届满后可连选连任。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十条 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