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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8 19:09:39 股吧网页版
成都华微: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688709 证券简称:成都华微 公告编号:2025-023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
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根据《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其他相关制度中有关监事、监事会相关的表述及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同时,《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

策能力和治理水平,更大程度地发挥董事的经验和能力,董事会拟将董事会成员

人数由 7 名增加至 9 名,其中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坚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华人民 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关规定由成都华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整 规定由成都华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成都 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成都市高新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现持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现持有统一社有统一信用代码为 91510100720342949A 会信用代码为 91510100720342949A 的《营
的《营业执照》。 业执照》。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 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 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新增条款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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