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688708 证券简称:佳驰科技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5 年 8 月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3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5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8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暨办理工商登记的
议案......8
议案二: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11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在本次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保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法律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工作人员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二、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不得影响会议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四、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国家秘密、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国家、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并以打“√”表示。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八、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公司将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九、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 2 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会现场会议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公司聘请的律师、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携带手机进入会场,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会登记方式及表决方法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8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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