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6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
风险评估报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验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取得并审阅了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5]第 1-01748号),对中电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电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1.中电财务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2000〕243号文件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2.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14H211000001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2090836Y
4.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刘桂林
6.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楼二十层、二十一层
7.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中电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中电财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中电财务公司已按照《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经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确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组织架构设置如下:
中电财务公司将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增强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或完善内部稽核、培养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全面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中电财务公司编制完成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风险管理体系,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各部门、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中电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银行类同业授信管理办法》、《同业存款管理办法》、《同业拆借业务管理办法》、《商业汇票转贴现及再贴现业务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中电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
管理等制度,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中电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中电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中电财务公司结算平台网上提交指令及通过向中电财务公司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其内部网络如下:
每日营业终了,结算部将业务数据向财务部传递交账。财务部及时记账,换人复核,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将资金核算纳入到中电财务公司整体财务核算当中。为降低风险,中电财务公司将支票、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名章交予不同人员分管。
(4)对外融资方面,中电财务公司同业拆借业务严格按照《同业拆借管理办法》,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拆入资金仅为资金头寸的短期调剂需要,发生同业拆借业务及时披露。
2.信贷业务控制
(1)信贷管理
贷款管理实行客户经理负责制,中电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成员单位。中电财务公司根据各类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综合授信业务管理办法》、《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商业汇票贴现业务管理办法》、《票据代理贴现业务管理办法》、《委贷管理办法》、《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等,规范了各类业务操作流程。建立了贷前、贷中、贷后完整的信贷管理制度;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办法。贷款调查评估人员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贷款审查人员负责贷款风险的审查,承担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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