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5-063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伟创电气)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草案或本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为330.5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13,794,774股的1.55%。
一、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毕;同时正在实施的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尚有314.70万份仍在有效期内还未行权。本激励计划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互独立,不存在相关联系。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30.5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13,794,774股的1.55%,其中,首次授予264.50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24%,占本次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0.03%;预留授予66.00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1%,占本次拟授予权益总额的19.97%。本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况下,拥有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自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
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技术骨干、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伟创电气独立董事)。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56人,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1,742人的8.96%,包括:
1、技术骨干、业务骨干;
2、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伟创电气独立董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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