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5 19:53:29 股吧网页版
伟创电气: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核心骨干,充分调动其 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 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 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 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订了《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本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确保实现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 提升工作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执行提 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第二条 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评估激励对象;
(二)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结合;与激励对象 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结合。

第三条 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授予对象包括公司(含 子公司,下同)任职的技术骨干、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不含公司独立董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 期内与公司或子公司、分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第四条 考核机构及执行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负责本次股权激 励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负责向薪酬委员 会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 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公司内审部门监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五条 绩效考核指标及标准

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能否归属将根据公司、激励对象两个层面的考核结果 共同确定。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 1、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 15.00% 6.00%
行权期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净利 10.00% 6.00%
润增长率不低于

公司需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营 32.25% 21.90%
第二个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行权期 2、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2026 147.25% 127.90%
年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2026 131.00% 122.60%
年累计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公司需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营 52.09% 40.19%
第三个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行权期 2、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2027 299.34% 268.09%
年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