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3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2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
修订及制定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 年 9 月 2 日,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于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基于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境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香港法律、法规对在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制定《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以下合称“《议事规则(草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之目的,单独或共同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及有关监管机构的意见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议事规则(草案)》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其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向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变更、备案等事宜,但该等修订不能对股东权益构成不利影响,并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香港联交所上市
规则》和其他有关监管、审核机关的规定。若本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至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完成期间,公司召开股东会修订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或其附件《议事规则》的,拟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将该等修订纳入到《公司章程(草案)》及/或其附件《议事规则(草案)》中(如适用)。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与现行有效的《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对比如下(部分修订内容为条款编号变化或标点、字体格式调整,不涉及实质性变更,因此不在下表逐条列示对比):
序
修改前 修改后
号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1.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
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
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并参照《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由成都市极米科技有限公 第三条 公司由成都市极米科技有限公司
司整体变更、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 整体变更、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成都
2.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营业执照》。 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
00833108553。
第四条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经上海 第四条 公司于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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