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3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0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
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国际化战略及海外业务布局需要,提升公司国际品牌知名度,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及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在境外发行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根据如下方案,于境外发行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H 股并上市”):
2.01、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 H 股股票拟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0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股份(H 股),均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03、发行时间
公司将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 H股并上市,具体发行及上市时间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资本市场状况、境内外监管部门批准/备案进展情况及其他相关情况决定。
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04、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新股。香港公开发售为向香港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国际配售则向符合投资者资格的国际机构投资者配售。
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的惯例和情况,国际配售可包括但不限于:(1)依据美国 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 144A 规则(或其他豁免)于美国向合格机构投资者(QIBs)进行的发售;及/或(2)依据美国 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 S 条例进行的美国境外发行。
具体发行方式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国际资本市场状况等加以确定。
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05、发行规模
在符合香港联交所要求的最低发行比例、最低流通比例规定的前提下,结合
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及未来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本次发行的 H 股股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5%(超额配售权行使前),董事会届时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授予承销商不超过前述 H 股发行股数的 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最终发行数量、发行比例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备案及市场情况确定,以公司根据与有关承销商分别签署的国际承销协议及香港承销协议发行完成后实际发行的 H 股数量为准,公司因此而增加的注册资本亦须以发行完成后实际发行的新股数目为准,并须在得到国家有关监管机构、香港联交所和其他有关机构批准/备案后方可执行。
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06、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符合相关条件的参与香港公开发售的香港公众投资者、参与国际配售的国际投资者、依据境内相关法律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QDII)及境内经批准的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可以进行境外投资的投资者。
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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