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5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3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优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回售价格:100.22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回售期:2025 年 8 月 12 日至 2025 年 8 月 18 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5 年 8 月 21 日
因回售期间“海优转债”停止转股,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停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可转债转股停
118008 海优转债 2025/8/12 2025/8/18 2025/8/19
牌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风险提示: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22 元/张(含当期利息)卖出
持有的“海优转债”。截至目前,“海优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可转债持有人注意风险。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694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债简称:“海优转债”,转债代码:
118008),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 69,400.00 万元。根据战略规划和经
营需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及“海优转债”
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
集资金投入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海优转债”募投项目之一“年产 2 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含账户利息与理财收益)投入新增项目“年产 200 万平米 PDCLC 调光膜产品建设项目(一期)”。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海优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海优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募集说明书》,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海优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及价格
(一)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海优转债”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满足回售条件后,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该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海优转债”第四年的票面利率为 1.60%,
计 算 天 数 为 50 天 ( 2025 年 6 月 23 日 至 2025 年 8 月 11 日 ) , 利 息 为
100*1.60%*50/365=0.22 元/张,即回售价格为 100.22 元/张(含当期利息)。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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