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
核查意见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二、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首次授予份额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公司推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前,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公司亦不存在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五)公司实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相结合,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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