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 201 号)
声明
作为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盘科技”“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保荐机构”或“浙商证券”)及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以下简称“《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非经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所用简称,均与募集说明书中具有相同含义。
目录
声明...... 1
目录...... 2
一、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二、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6三、《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
控的意见》要求的核查事项...... 7
四、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8
五、本次证券发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 9
六、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22
七、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31
八、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31
一、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及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1、苗淼女士,保荐代表人,浙商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曾主持或
参与锦华新材 IPO 项目、金盘科技 IPO 项目、海普瑞 IPO 项目、普路通 IPO 项
目、青岛华瑞 IPO 项目、金盘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项目、丽尚国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经纬纺机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金字火腿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宝莫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雷曼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华友投资可交换债券项目等。
2、陆颖锋先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浙商证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董
事,曾主持或参与锦华新材 IPO 项目、金盘科技 IPO 项目、易迅科技 IPO 项目、
金盘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项目、丽尚国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东旭蓝天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天能重工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奥马电器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兴化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等。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1、项目协办人:廖来泉
2、项目组其他成员:张梦昊、刘佳荣、李思豪、张海峰、刘文强、汪子达、周淑瑞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ainan Jinpan Smart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 168-39 号
办公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 168-39 号
注册资本: 45,928.61 万元
成立时间: 1997 年 6 月 3 日
上市时间: 2021 年 3 月 9 日
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道路货物运输(不
经营范围: 含危险货物);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变压器、整流
器和电感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
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电
气设备修理;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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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