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31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编号:2025-033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本半年度 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
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
配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已获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不需通
过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5 年半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15,396,991.62 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06,162,826.96 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 2025 年半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139,201,726 股,以此计算拟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 27,840,345.20 元(含税),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 24.13%,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
公司 2025 年半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该项议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不需通过股
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
项议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不需通过股东大会
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根据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在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及持续发展需求的前提下,同意使用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0%进行中期分红。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结合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战略、未来投资计划及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项议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不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情况,结合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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