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9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目的的相关性和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兰之穹信息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合伙)等 27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江苏奥易克斯汽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8.426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评估”)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专业评估机构,公司董事会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目的的相关性和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如下:
一、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公司聘请天源评估承担本次交易的评估工作,选聘程序合规。天源评估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评估资格证书,具有从事评估工作的专业资质和丰富的业务经验,能胜任本次评估工作。天源评估及经办资产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本次评估假设的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进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目标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
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四、本次交易定价公允
本次交易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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