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9
证券代码:688667 证券简称:菱电电控 公告编号:2025-035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为 3
人,实际到会人数为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宋桂晓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江苏奥易克斯汽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8.426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及分析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规定的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各项实质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的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北京兰之穹信息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合伙)等 27 名交易对方(以下简称为“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江苏奥易克斯汽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98.4260%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 98.4260%股份。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聘请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
评估基准日对标的公司 100%股权进行了评估,评估值为 48,600.00 万元,对应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即标的公司 98.4260%股份的评估值为 47,835.04 万元。基于前述评估值并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标的资产交易对价为 47,760.00 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对价 44,900.59 万元,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对价 2,859.41 万元,其中现金支付部分在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生效后 20 天内完成,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 支付方式 向该交易对
号 交易对方 交易标的名称及股份比例 方支付的总
股份对价 现金对价 对价
1 北京兰之穹 奥易克斯 17.2801%股份 5,811.36 1,452.84 7,264.20
2 Astrend 奥易克斯 13.1415%股份 6,588.82 - 6,588.82
3 清控银杏 奥易克斯 11.1745%股份 6,807.57 - 6,807.57
4 远翼开元 奥易克斯 10.6227%股份 4,792.62 252.24 5,044.86
5 奥易克斯 奥易克斯 8.0028%股份 2,692.76 673.19 3,365.95
(天津)
6 朝寿宏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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