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3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核查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出具的《关于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
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5】023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保荐机构,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年审会计师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落实,回复内容及保荐机构核查情况如下:
除非本核查意见中另有说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中使用的释义和简称适用于本核查意见。本回复中如若明细项目金额加计之和与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一、关于主营业务 ......3
二、关于关联交易 ......18
三、关于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37
四、关于往来款 ......63
五、关于存货 ......72
六、关于货币资金 ......80
一、关于主营业务
年报显示,公司 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19.18 亿元,同比增长 12.75%,其中,
四季度实现收入 8.09 亿元,占全年收入的 42.19%;实现归母净利润 1.74 亿元,
同比增长 5.27%;实现扣非净利润为 1.71 亿元,同比增长 8.27%,收入和净利润增速放缓,同时分行业各项业务毛利率均出现下滑。区分销售模式来看,公司2024年经销收入同比增长33.08%,毛利率为30.24%,高于直销模式的21.70%。
请公司:(1)结合第四季度确认收入的主要订单金额、收入确认时间、签署合同时间、应收款项余额、期后回款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的合理性,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2)分别说明不同业务领域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行业形势、客户变化和订单情况,说明收入和净利润是否存在持续增速放缓或同比下降的风险,以及公司的应对措施;(3)说明主要经销商的销售金额、销售内容、成立年限、合作年限、毛利率、是否为当期新增、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等,并结合销售内容及其终端客户,说明经销毛利率提高且大幅高于直销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回复】
1.1 公司说明
一、结合第四季度确认收入的主要订单金额、收入确认时间、签署合同时间、应收款项余额、期后回款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的合理性,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
(一)四季度确认收入的金额前 200 名订单情况
1、主要订单收入确认、订单签署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 2024 年四季度以 2024 年四季度 2024 年末 合计
前确认/签署 确认/签署 尚未确认
收入确认情况 1,588.16 49,280.30 6,776.48 57,644.94
订单签署情况 46,208.58 11,436.36 - 57,644.94
其中:四季度确认收入的金额前 10 名客户订单详细情况
单位:万元
期末应
序 交易内容 公司名称 订单金 收入确 签署合 收 期后回款
号 额 认时间 同时间 账款余 (2025.5.31)
额
1 再生制动能量 2,877.79 2024 年 2023-8- 915.54
客户 1 11 月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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