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5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1、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钱世政先生、彭建刚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钱世政先生、彭建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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