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688646 证券简称:ST 逸飞 公告编号:2025-064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 12.9.1 条第(三)
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
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 12.9.5 条规
定,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 1 次提示性公告,分阶段披露涉及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
一、 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 4 月修订)》第 12.9.1 条第(三)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逸飞激光关于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二、 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高度重视,并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有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公司将持续优化内控体系建设与执行工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主要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如下:
1、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司章程》及现有制度体系开展全面梳理与修订工作,并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完成审议修订《公司章程》及各项公司制度,确保各项业务活动均有明确的制度依据和规范的执行标准;同时,强化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机制,由审计部定期开展制度执行情况抽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执行偏差,保障制度落地见效。
2、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法规要求,系统开展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工作,同步监督公司自查整改措施的落地执行,并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提交 2025 年第二季度暨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推动募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体系持续优化,进一步提升公司内部控制整体有效性。
3、公司持续强化规范运作理念,一方面聚焦关键岗位人员,推动制度学习从“知晓”向“践行”深度转化,将制度要求精准融入实际执行全流程;另一方面,持续鼓励员工围绕内控执行中的堵点、难点提出问题与改进思路,畅通信息传递路径。管理层通过了解内控运行情况,可及时调整优化制度及执行环节,确保内控体系高效适配经营发展需求。
4、公司将持续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及时了解监管政策和监管要点,主动向监管部门汇报整改进展,并认真听取监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司运作。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 12.9.5
条规定,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 1 次提示性公告,分阶段披露涉及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
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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