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9
证券代码:688646 证券简称:ST 逸飞 公告编号:2025-051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
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逸飞激光锂电激光智造装备三期基地项目”和“精密激光焊接与智能化装备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整体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在履行内部相关审批程序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本次调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22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790,65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6.80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11,340.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130.60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209.65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602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专用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万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 416110100100589908 5,363.4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生物城支行 127908612610313 5,548.7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 70200078801200000909 4,400.01
贸试验区武汉片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关东工 3202007029200536832 393.73
业园支行
中信银行武汉青年路支行 8111501012601107629 0.8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高 639820623 1,078.12
科技支行
交通银行武汉汉西支行 421421081012003264366 323.84
合计 17,108.69
注:上述余额不包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理财产品的45,520.00万元。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以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号 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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