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688638 证券简称:誉辰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4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制订、修订公司部分治
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 年 8 月 26 日,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制订、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
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公司将免去监事会主席刘伟先生、职工代表监事陶艳苹女士、监事王朝华先生的监事职务,免去监事职务后上述三位同志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成立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曾小生先生、沈云樵先生、宋春响先生组成。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情况以及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
进行相应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1 第二条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 第二条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
公司。公司是以发起设立的方式,由深 司是以发起设立的方式,由深圳市誉辰智
圳市誉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 能装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 限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管理局注册登记。 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0589868964。
2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
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3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
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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